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大学体育部关于恶劣天气体育课及体育活动安排的规定》的通知
中国人民大学体育部文件
2019—2020学年体字4号
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大学体育部关于恶劣天气体育课及体育活动安排的规定》的通知
各教研室、各中心及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体育部关于恶劣天气体育课及体育活动安排的规定》经2019—2020学年第14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原《中国人民大学体育部关于雾霾天体育课教学的意见》相应废除。
中国人民大学体育部
2019年11月26日
中国人民大学体育部关于恶劣天气体育课及体育活动安排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近年来,北京地区雾霾、高温、风沙、雨雪等恶劣天气频发,除对人体造成损害外,也易造成室外场地扬尘、湿滑、泥泞、结冰和视物模糊等,影响户外体育教学及活动安排。为规范恶劣天气下的体育教学及活动工作,保障正常教学秩序及师生安全健康,根据《首都高等学校关于雾霾等恶劣气象条件下体育课及体育活动安排的意见》等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雾霾、高温、风沙、雨雪等天气参考中国天气(北京市)气象预报,并结合所在校区的实际天气情况。雾霾天气的分级以距离所在校区最近观测点提供的实时空气质量指数为准。
第二章具体安排
第三条雾霾天气期间,体育课及体育活动安排如下:
(一)黄色预警(PM2.5值151-200):应减少室外活动时间,适当进行小强度、小运动量的体育锻炼(40分钟以内);停止室外体育竞赛。
(二)橙色预警(PM2.5值201-300):应停止室外体育活动;适当进行室内体育活动;停止室内体育竞赛。
(三)红色预警(PM2.5值301以上):完全停止室内外体育活动。
第四条其他恶劣天气期间体育课及体育活动安排如下:
遇高温、雨雪、风沙等其他恶劣天气,应结合具体情况,减少学生的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及时关注学生身体状况,灵活调整安排。
第三章安排程序及要求
第五条恶劣天气课程调整安排程序及要求:
(一)值班教师负责了解当日天气状况和天气预报,如遇雾霾等恶劣天气,结合所处校区的实际情况于课前向主管教学领导汇报。
(二)根据当日天气情况,由体育部主任或主管教学领导决定当日体育课教学安排(是否停课、是否移到室内上课等),协调教学安排预案。
(三)值班教师在体育部工作群中发布课程调整安排通知。
(四)教学工作安排应综合考虑室内场馆容量、教学内容适配性、教学过程突发事故的疏导等方面问题,尽量保证工作安排的精细化、安全性和系统性。
(五)在教学条件无法保证教学质量、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情况下,可作出停课决定。
(六)如停课,事后应由当日值班教师作出书面说明。体育部主管教学领导协调相关课程教研室主任和教务秘书,商议补救措施,提醒教师根据课程特点适当调整教学进度,并记录在案。
(七)遇极端恶劣天气时,应主动向学校教务处提交书面报告,说明体育课程运行情况及采取的相应对策。
(八)体育部主管教学领导负责组织相关专业方向教师设计雾霾等恶劣天气下室内课程系列教案,供教师根据本班具体情况选择使用。
第四章附则
第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体育部负责解释,并报教务处备案。
中国人民大学体育部办公室2019年1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