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大学体育部体育器材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人民大学体育部文件
2018—2019学年体字2号
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大学体育部体育器材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教研室、各中心及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体育部体育器材管理办法》经2019年第22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人民大学体育部
2019年6月16日
中国人民大学体育部体育器材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体育教学、群体竞赛、运动训练等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体育器材的管理,规范体育器材的申购、入库、保管、借用、报废、盘点等程序,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并结合体育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体育器材,是指进行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体育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所有物品的统称。根据使用情况具体分类如下 :
(一)体育教学器材,如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网球、泳帽、游泳浮漂等。
(二)体育训练器材,如训练用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网球、训练护具、绳梯、弹力绳、武术规定刀、武术规定剑、武术规定棍等。
(三)体育场地器材,如单杠、双杠、足球门、足球防护棚、篮球架、记分牌、排球架、排球网、乒乓球台、网球网、裁判桌椅、计时架、起跑器、跳高架等。
(四)健身器材,如跑步机、划船器、动感单车、卧推架、深蹲架、哑铃等。
(五)体质测试器材,如身高、体重测试仪、肺活量测试仪、台阶测试仪、肺活量测试仪、立定跳远测试仪、握力测试仪、坐位体前屈测试仪等。
第三条体育器材的申购程序如下:
(一)申请。每学期末,各教研室教师、运动队接到通知后,根据下学期体育教学、群体竞赛、运动训练等工作的实际需求,于一周内填写《体育部体育器材申请单(学期)》(附件1)。申请单需写明事由、型号、数量、预算等。
(二)审核。各教研室主任、中心主任对各教研室、运动队申购的体育器材进行审核,把握需求真实性与合理性,严格控制预算。
(三)审批。器材采购员汇总各部门需求后,结合库房器材库存情况,填写《体育部体育器材采购单(学期)》(附件2),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如非特殊情况,对临时性申请将不予审批。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临时性器材采购,由各教研室、运动队填写《体育部体育器材申请单(临时性)》(附件3),部门负责人审核,如预算总价低于5000元,由体育部分管副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如预算总价超过5000元(含5000元),则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四)采购与报销。原则上,体育器材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和报销。所有采购物品均需开具税务发票,且符合相关财务规定,不允许超标采购。
第四条所有体育器材入库时,必须登记造册。教学器材由器材采购员和库房管理员共同签字,训练器材由器材采购员和运动队教练共同签字。
第五条体育器材严禁挪作私用,属于内部共用的器材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后须放回原处。
体育课堂教学期间,教学器材由教师负责保管,教学工作结束后,教师应按时归还器材,由库房管理员负责保管;训练器材由运动队教练负责保管。
第六条体育器材的报废由各教研室、中心提出申请,办公室对拟报废的器材做好登记,写明名称、数量及报废处理等信息,经体育部分管副主任同意后,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第七条每学期结束前,库房管理员、各运动队教练应盘点器材,并将库存情况、损耗情况、损耗原因登记造册。库房管理员、各运动队教练变更时,应及时盘点,做好交接工作。
第八条体育器材采购经费须严格按照经费预算渠道列支,由办公室负责核算工作。
第九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体育部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
体育部20—20学年第学期体育器材申请单
部门: 日期:
序号 |
器材名称 |
型号 |
数量 |
预算金额 |
事由 |
备注 |
合计 |
元 |
部门负责人意见(签字):
库存情况(由库房管理员和器材采购员共同填写):
序号 |
器材名称 |
型号 |
需求数量 |
库存数量 |
备注 |
库房管理员确认(签字):
器材采购员确认(签字):
附件2:
体育部20—20学年第学期体育器材采购单
部门: 日期:
序号 |
器材名称 |
型号 |
数量 |
预算金额 |
事由 |
备注 |
合计 |
元 |
部门负责人意见(签字):
分管副主任意见(签字):
附件3:
体育部体育器材申请单(临时性)
部门: 日期:
序号 |
器材名称 |
型号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备注 |
合计 |
元 |
申请人意见(请详细阐述申请事由、使用时间等,签字):
部门负责人意见(签字):
分管副主任意见(签字):
中国人民大学体育部办公室2019年6月16日印发